阿拉木图 – 哈萨克斯坦正准备建立一个国家级信用评级机构,作为更广泛地发展国内资本市场的努力的一部分,但该机构的成功最终将取决于更多因素,而不仅仅是一个新批准的评级系统的建立。
其评级必须赢得投资者的信心,并成为企业融资和风险定价的重要组成部分。7月23日,托卡耶夫总统签署的《信用评级活动法》为在哈萨克斯坦运营的信用评级机构引入通用规则,并规定成立哈萨克斯坦评级机构,国家银行是其发起方之一。
该法律对资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利益冲突管理和信息披露提出了要求。它还扩大了评级活动的潜在范围,超越传统信用评级,包括公司治理、伊斯兰金融、可持续发展和其他类型的评级。该立法将于10月21日生效,部分条款将于2027年7月1日生效。
但核心问题不仅仅在于新机构将做什么,而在于哈萨克斯坦为什么首先需要一个这样的机构,以及它是否能够改变国内经济中资本的分配方式。哈萨克斯坦已经能够获得全球主要评级机构的服务。
因此,新机构并非旨在取代国际参与者或创建S&P、穆迪或惠誉的国内版本。拉斯兰·苏尔塔诺夫。图片来源:digitalbusiness.kz
“建立国家级信用评级机构并非试图创建S&P、穆迪或惠誉的哈萨克斯坦版本,也绝不是取代国际机构的任务。国际评级将继续保持其重要性,”2019年至2024年担任备受尊重的经济研究所董事长的哈萨克斯坦著名经济学家拉斯兰·苏尔塔诺夫告诉《阿斯塔纳时报》。
其背后的逻辑与国内金融市场的结构密切相关。哈萨克斯坦一直在努力发展非银行融资、企业债券和机构投资。然而,一个运作良好的资本市场要求投资者能够根据借款人的风险水平来区分他们。
据苏尔塔诺夫称,这地对中型企业尤其重要。对于寻求大量融资或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大型企业借款人来说,国际评级可能具有经济意义。
然而,对于较小的发行人而言,获得此类评级的成本和要求可能与其计划发行规模不成比例。
“因此,一个缺口出现了:存在潜在的发行人,机构投资者有钱,但两者之间往往缺乏独立的、易于理解的市场信用风险评估。国家级评级体系可以解决另一个问题——在同一司法管辖区内比较借款人的信用质量,比全球评级体系更加细致,”他说。
这一区别很重要。国内评级体系不必与国际评级竞争。其价值可能在于提供关于哈萨克斯坦市场内相对信用质量的更详细信息。评级本身并不能创造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