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格雷戈里·恩德格和前议员约翰·穆廷达向东非发展银行特别委员会建议,有必要对该行展开正式质询。两人在内罗毕国民议会财政委员会面前作证,该委员会目前正在就《2026年东非发展银行(修正案)法案》公开征集各方意见。
在提交的书面意见中,两人支持以下提案:向东非发展银行划拨任何资金须先获得国民议会批准。目前相关法案授权财政部长在内阁秘书批准的情况下,可从统一基金向东非发展银行拨付资金,无需经国民议会批准。
两人还建议赋予审计长审计东非发展银行账目的权力,而这在现行体制中尚属空白。"签署人在此谦恭地敦促委员会修正拟议的第2(3)条,要求对向东非发展银行划拨的所有款项进行独立审计,并额外规定内阁秘书的报告义务,"两人在联合建议中写道。
"委员会应考虑修正相关条款,要求从统一基金支付给东非发展银行的所有款项均须接受定期独立审计,且审计报告须提交国民议会,以符合《宪法》第201条(d)款及第229条的规定。"两人当时代表保罗·利汉达发言,其在内罗毕马库阿苏高等法院提交的请愿书导致《东非发展银行法》多项条款被认定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