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萨克国际通讯社报道,哈萨克斯坦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在该国公路领域实施首批强制性环境标准,为道路全生命周期建立统一的生态要求,涵盖从设计、建设到维护、修复和运营的各个阶段。
据交通部称,该项新法规由哈萨克斯坦道路研究院(KazdorNII)制定。该文件预计将于2026年底前获批,并于次年初生效。全面的环境要求将涵盖多个领域,包括保护肥沃表土、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减少空气污染和粉尘排放、降低噪音、规范施工和消费废弃物管理,以及恢复道路建设中扰动的土地。
研究院表示,迄今为止,哈萨克斯坦道路建设和养护中的环境方面仅由非强制性建议进行规范。新法规将首次使这些要求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文件还提出了保护水资源的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道路建设期间 proper 地表水排水要求、受污染水处理、防止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以及确保对任何突发石油泄漏事件快速响应。土地保护是该文件的另一个重点。
承包商必须在施工前移除并单独存放肥沃表土,以便在项目完成后进行土地复垦时重复利用。此外,该法规还包括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条款。道路规划者和建设者在设计和实施项目时必须考虑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路线、鱼类产卵场和鸟类筑巢地点。
必须安装野生动物围栏和警示标志等保护措施以减少环境影响。早前,哈萨克国际通讯社曾报道哈萨克斯坦政府批准了重点公路项目发展规划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