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采购局周日禁止各部委、部门和机构在未首先获得公共采购局证书的情况下办理合同金额向上调整手续。该局还发布了指南,将所有项目变更和范围调整的审查权集中于该局。
该局新闻与公共关系负责人齐拉·纳加签署的声明指出,该改革旨在堵住尼日利亚公共采购系统中最常见、成本通胀和腐败的主要渠道之一。该指南依据《2007年公共采购法》第5(a)条和第(o)条发布,是联邦执行委员会批准的政策,由联邦政府秘书长于2025年12月传达。
该声明标题为《项目变更:公共采购局发布指南》。新指南取代了2013年的旧框架,该框架仅要求超过初始合同金额15%或10亿奈拉的变更需获得总统批准。在新框架下,每项变更指令、价格波动索赔或范围调整请求——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首先提交公共采购局审查和认证,然后才能报送相关审批机构。
纳加指出,公共采购局的无异议证书现为任何后续行动的强制性前提条件。未经该证书处理的变更将依据《2007年公共采购法》受到处罚,包括暂停责任人职务和禁止承包商参与政府采购。
该局总干事阿德博瓦莱·阿德多昆博士表示:"项目变更绝不能成为成本通胀和范围蔓延的后门。这些指南确保对公共合同的每一项调整都是必要的、有充分理由的,并为尼日利亚人民提供价值。"公共采购局将公正严格地执行这些规则,适用于所有部委、部门和机构。"因此,该指南明确区分了允许和不允许的变更理由。可接受的变更理由包括:不可预见的现场条件、设计或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错误、合同签订后的法定变更、宏观经济冲击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价格大幅上涨,以及在不改变范围的前提下降低成本的价值工程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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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指南指出,此类新增项目必须作为完全独立的合同进行采购,这一规定旨在遏制以变更名义在现有合同掩护下实际授予新项目的做法。关于价格波动索赔(即因劳动力、材料和汇率变化而进行的调整),该指南引入了新的威慑措施,以防止故意延误项目。
该指南指出,今后发现故意放慢执行进度以获取更大价格波动索赔的承包商将被拒绝相关索赔,如索赔被认定为虚假或夸大,承包商可能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修订后的审批权限阈值现在与增加金额挂钩,而非合同修订后的总金额。
工程变更金额在100亿奈拉及以上的需经联邦执行委员会批准。"50亿至100亿奈拉之间的由部门招标委员会审批;7500万至50亿奈拉之间的由机构招标委员会审批;工程金额低于7500万奈拉或货物和服务金额低于5000万奈拉的,可由会计主管批准,"声明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