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于2026年8月6日(星期四)召开每周例会,会议由穆斯塔法·马德布利总理主持,批准了规范工业用地处置和定价的决议草案,此前规范该事项的前期规定已于2026年6月30日届满。
该决议草案规定,用于工业项目或按工业开发商制度分配的工业用地,将受2018年第95号《工业发展局法》及其执行条例所规定的规则、条例和程序管辖。
该决议载有关于工业项目及工业开发商制度下土地所有权的条款。关于出售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决议规定了多种付款机制,与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并取得运营许可证及工业登记的义务挂钩,并须按照批准的项目时间表执行。
决议还要求受益人遵守工业发展局或相关土地所有权单位发布的所有适用分配条件和规定。已支付土地总价25%的受益人可申请放宽付款制度。
该决议草案还包括关于以用益权安排或先租后购方式分配工业用地的条款。决议规定了各省份工业项目和工业开发商用地的每平方米价格。
批准的价格适用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签署的合同。决议指出,工业开发商专用价格适用于超过50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若该类用地分割为小于该门槛的小块土地,则适用工业项目定价框架。